更新:2024-08-29 07:24: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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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中药奶茶之后,近期38元一份的中药冰淇淋,52元一个的中药面包又冲上热搜。然而点进热搜,消费者的质疑也随处可见。8月23日,江苏省消保委提醒:食材上的跨界尝试或推出周边联名套餐,都只是锦上添花营销手段,要将火爆“流量”转化为稳定“留量”,企业还应做好产品本身的提质升级。
中药冰淇淋没有养生功效
一些联名营销引发网友吐槽
在“中药冰淇淋一份卖到38元”的话题之下,有网友发问“信中医的人不是都不吃冷饮吗?这个中药冰淇淋不是跟中医养生理念冲突了吗?”
中药冰淇淋到底有没有养生功能?医务工作者给出明确答复:中药冰淇淋没有养生功效。且药补食疗,需要对症下药、长期使用,中药冰淇淋无法根据每人的情况“对症下药”,更不适宜长期食用。
还有网友表示“现在奶茶咖啡联名总在搞饥饿营销,合着联名的目的不是为了让喜欢的人买到这款产品,而是意在给客户释放可得性却又不可得。”
搜索可见,茶饮品牌联名套餐“翻车”引发网友吐槽的情况也不在少数,比如“宣传标语低俗令人反感”“宣发套餐种类与实际套餐种类不一致”“周边产品数量少”“未对已下单消费者进行锁单造成先下单的消费者拿不到周边产品”。
不要为了流量漠视消费者需求
应优化消费体验深耕主营业务
江苏省消保委认为,花样翻新、层出不穷的跨界与联名现象体现出了茶饮及甜品行业内部激烈竞争、同质化严重的生存现状。各品牌跨界、联名营销无可厚非,但如果为了收获流量夸大宣传、打法律法规的“擦边球”、违背公序良俗或者漠视消费者需求进行“饥饿营销”,则会令消费者反感,还涉嫌违反《广告法》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等相关规定,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江苏省消保委建议相关经营者:
一是遵纪守法,诚信经营。《广告法》第四条第一款规定:“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,不得欺骗、误导消费者。”第八条第二款规定:“广告中表明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附带赠送的,应当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、规格、数量、期限和方式。”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:“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、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。”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:“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、性能、用途、有效期限等信息,应当真实、全面,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。”
二是倾听消费需求,优化消费体验。茶饮/甜品等行业新产品、新玩法的不断涌现也契合了年轻一代文化认同感强,更注重个性化和趣味性、追求情绪价值的消费特点。经营者可通过多种方式及渠道征集消费者购买意愿,尊重消费需求,合理预估需求量,准备合适数量的周边产品。另外,经营者还应提升管理水平,准确通知消费者参与活动、领取产品的时间,有序做好锁单、核销、分发等工作。
三是深耕主营业务,赢得消费者信任。食材上的跨界尝试或者推出周边联名套餐,都只是锦上添花营销手段,要将火爆“流量”转化为稳定“留量”,企业还应做好产品本身的提质升级。茶饮/甜品行业的立足根基还是食品卫生与安全。当前茶饮/甜品行业加盟店多且分散,制作环节及流程相关标准的缺位,导致食品卫生和安全问题频现。经营者还应制定标准化操作流程,进行规范化管理,重视食品安全、服务及售后问题。
通讯员 挥挥 扬子晚报/紫牛新闻记者 马燕免息配资开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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